山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省屬民辦高校2018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
http://www.www.rl518.com2019年02月19日 10:40教育裝備網
晉教審批函〔2019〕2號
各省屬民辦高校:
為做好省屬民辦高校2018年度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凡在2018年9月30日以前,經批準成立的民辦高校(包括民辦本科高校、獨立學院、職業技術學院和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均應參加年檢。
二、年檢的主要內容
1.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
2.黨團組織建設、和諧校園建設、安全穩定工作的情況;
3.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的情況;
4.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情況;
5.辦學許可證核定項目的變動情況;
6.財務狀況,收入支出情況或現金流動情況;
7.法人財產權的落實情況;
8.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
三、年檢需提交的材料
1.本年度工作總結、自查報告(按照年檢內容逐項如實報告);
2.山西省民辦學校年檢報告書(附件1,一式三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副本(原件);
4.本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本年12月份的銀行基本戶對賬單及本年學校固定資產變動清單;
5.本年對外發布的招生簡章(廣告);
6.學校的法人登記證書、收費備案表、稅務登記證書等證件(查驗原件后留復印件);
7.學校場地的產權證明、租賃協議、消防、衛生安全情況等,需附消防、衛生合格證明及學校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配備情況;
8.其他材料:
(1)學校章程;
(2)董(理)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章程及電子版;
(3)學校黨團組織建設、和諧校園建設、安全穩定、思政工作以及學校教學、學生、財務管理等工作的制度;
(4)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2018年度全國高等教育統計報表;
(5)民辦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在2018年度發生人員變動的,需提交變動后的匯總表格(見附件1,第5、6頁)和新變動人員的有關證明材料,如全年無人員變動可不提交)。
四、年檢時間及程序
1.各學校在3月底前完成自查,并于4月1日—4月5日將年檢材料報省政務服務中心(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50號)教育廳二層21號窗口;
2.審批機關組織專家對年檢材料進行初審并提出整改意見,民辦學校根據意見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
3.審批機關對整改情況進行復審,作出年檢結論并發布年檢結論公告。
五、年檢結果
1.年檢合格的民辦高校,2019年可繼續招生。
2.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民辦高校,以及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送材料、視為年檢不合格的民辦高校,視其情節,削減2019年招生計劃直至停止招生。
六、附件下載
附件請在山西省教育廳網站成教處處室工作欄目中找對應文件后下載。
聯系人:王老師 電話:0351-7676373 7731276
山西省教育廳
2019年2月18日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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